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国土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78号)和《南宁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公开出让暂行办法》(南府发[2007]1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挂牌出让以下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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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宗地号 |
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 |
投资强度 |
产业类型 |
使用年限 |
规划设计参数 |
挂牌起始价(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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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 |
亩 |
(万元/公顷)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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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2010-023 |
1307800 |
明阳农场 |
11616.5 |
17.425 |
工业 |
≥2070 |
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 |
50年 |
>1.0且≤1.2 |
≤40% |
≤20% |
25.6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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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2010-024 |
1307050 |
明阳农场 |
10950.14 |
16.425 |
工业 |
≥2070 |
金属制造业 |
50年 |
>1.0且≤1.2 |
≤40% |
≤20% |
25.6 |
80 |
注:表中的工业用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能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存在欠缴我市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有土地闲置行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独立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公开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 3月10日至2010年4月7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交易综合大楼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3月10日至2010年4月7日17时3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0年4月7日17时30分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市土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土地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交易综合大楼二楼挂牌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0年3月30日8时至2010年4月9日10时00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 燕 雷 蕾
联系电话:0771-5609166 5609160(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交易综合大楼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
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三月十日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